男子医生都说了是危重疾病,保险公司却依然
大家购买保险,无非就是想在发生意外情况的时候,能多一份保障,减轻自己的损失。
现在的保险也是五花八门,层出不穷。有需要的人会根据自己的情况购买一些保险,但是当购买的保险不能正常理赔的时候,那么这份保险也不是很保险。
案例详情:
年4月,王某向保险公司投保寿险及重大疾病险,投保前保险公司业务员声称如购买该险种,只要有“重大疾病”就能提前得到赔付。基于上述营销宣传,王某购买了该保险产品。
年11月,医院治疗,至年12月要求出院,院方诊断王某患有延髓梗塞、椎动脉动脉瘤、肺部感染、高血压2级(很危险)。
因对王某行“椎动脉夹层动脉瘤支架辅助介入栓塞术”,该院向王某出具重大治疗与检查批准书。
一个月后王某出院,医学专家证实,王某所患的左侧椎动脉夹层动脉瘤可能危及生命,且手术难度大、手术风险高、治疗费用高,在医学临床上属危重疾病范畴。
后王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,保险公司以不在赔偿范围为由,拒绝理赔。
王某想不明白,人家医生都说了其所患疾病属于危重疾病范畴,这么久不在赔偿范围了。于是,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,请求法院裁决。
案例分析:
法院认为,涉案保险条款由保险人单方制定,篇幅冗长、结构复杂,且保险条款中包含大量医学术语和保险术语,具有较强的专业性,再加上涉案保险产品的名称为“万能型”保险,上述因素均为投保人准确理解承保范围增加了困难,因此保险人全面履行说明义务更为必要。
但签保前,保险人不仅未就格式条款对投保人尽到说明义务,反而对承保范围作误导性宣传,声称只要有“重大疾病”就能提前赔付,造成投保人误解,故王某作为文化程度较低的普通保险消费者,在投保时未能准确理解保险条款的真实含义,而其主观上并无过错。
鉴于左侧椎动脉夹层动脉瘤可能危及生命,且手术难度大、手术风险高、治疗费用高,严重影响患者本人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,属于日常生活和临床医学意义上的危重疾病。
故王某将该疾病理解为保险条款约定的“重大疾病”并期待保险理赔,具有客观合理性,符合投保人的缔约目的和普通人的合理期待。
最终,法院作出如下判决:
保险公司赔偿王某元。
八哥总结:
大家买保险,基本都是冲着它能保什么病、赔多少钱去的!
所以,在买保险之前,你首先要搞清楚这些,说白了,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理赔标准。拿重疾险来说:
所以,大家一定要看清保险合同,遇到一些专业名词不懂,最好当面向业务员问清楚,可以采取录音、录像的方式留作证据,以免后期有人耍赖。
此外,在投保重疾险时一定要如实告知。如实告知,依旧是目前保险拒赔的重灾区。
说白了,就是不要隐瞒病情投保,千万别小看任何一家保险公司,查到你过去住院看病的病历记录的能力。保险业务员问你什么就如实说,不要含糊不清,医院权威的医疗记录和体检结果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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